【招聘公告】关于为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招聘的公告

2019-09-29 17:30:20 3002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根据派遣计划,招聘辅警83人。派遣到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机关大队、派出所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属非在编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警务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公民(1989年10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期间出生),专业人员、紧缺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山东省内常住户口;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报考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30日--- 2019年10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红门路34号 电话:6223579    6631498)

(三)详细报名步骤:

1、报名者需要先从网站http://www.tayfzj.com上下载(附件1)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查看具体招聘职位信息。

2、下载(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表格最下方备注要求填写;

3、将填写完毕的(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djyfzj@126.com(“劳动局扬帆职介”首字母;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所报职位);

4、邮件发送成功后,拨打电话6223579 6631498咨询邮件填写是否正确;工作人员确认登记表合适后,请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以及《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2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来扬帆公司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包含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公民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等。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泰安扬帆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tayfzj.com)公布。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基层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等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给予倾斜,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泰安扬帆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tayfzj.com)上予以公布,对于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该报我局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进行测评,每人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个别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低于1:3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试。

七、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考核,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具有参加面试考核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九、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聘用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辅警的岗位缺额,招聘单位可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公示

经考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泰安扬帆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到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聘用的岗位确定。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辅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23579    6631498

附件1: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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