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关于宁阳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及法警的公告
宁阳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及法警招考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宁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考聘用制书记员及法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根据派遣计划,现招聘法警4名(限男性,退伍军人优先),书记员10名(男性优先)。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书记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警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5、年龄要求,书记员20周岁以上, 28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法警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本次招聘的法警、书记员人员属非在编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工作,对宁阳县法院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不具有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法院法警待遇。须为宁阳常住人口,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报名与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 2022年8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宁阳县复圣大街399号宁阳县法院南门(二楼大厅)。
(三)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报名者需要先填写电子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表格填写要求分别认真填写;
2.填写完毕电子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后按照报名职位(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所报职位)发送至指定邮箱:ldjyfzj@126.com
3.邮件发送成功后,先拨打电话6631498,6223579,咨询邮件填写是否正确;工作人员确认登记表填写正确后,将向报名者邮箱发送报名群二维码,并在报名群内通知报名人员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各招聘环节的具体通知均通过该报名群下发),请本人按照通知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宁阳县人民法院递交纸质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及经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的《应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4.现场工作人员将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报名书记员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含机考)。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包含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公民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等。机考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打字速度、word等办公软件使用熟练度。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在泰安扬帆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tayfzj.com)公布。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对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进行测评,采用百分制计分。最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算。
六、体能测评
报名法警岗位的,面试后,加试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考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七、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放弃录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照聘用的岗位确定,2200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有关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8-6223579 0538-6631498
附件1 应聘宁阳法院书记员及法警报名登记表.xls 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