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宁阳县人民法院招聘启事
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招聘启事
因业务需要,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为宁阳县人民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计划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4名(男性),聘用制书记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宁阳县常住户口,年龄20-2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5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其中书记员具有熟练的电脑速录、文档编辑等技能;熟练使用普通话。
司法警察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录用。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可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一)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八)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九)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十)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或生活工作经历的;(十一)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相关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 8月27日
2、报名方式:考生本人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将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学历证明、退伍证明、1寸免冠照片4张等材料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由工作人员进行书面审核。审核通过者,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及相关手续,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538-5618918,5618919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2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与法律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60分)。内容包括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三项。
3、面试(2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2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与法律基础知识。
2、专业技能测试(60分)。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试。测试形式为听打和看打。听打速录,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将录音资料内容输入计算机;看打速录,现场输入一段指定的文字。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3、面试(2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五、体检和政审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检:考试总成绩前4名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
聘用制书记员体检:考试总成绩前2名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因体检或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工资待遇
经考试合格,我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两年),工资标准不低于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与最低工资标准涨幅保持一致。我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享受法定待遇。
七、其他
所有报考人员领取相关手续、参加考试还需查验“健康码”、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全程佩戴口罩。
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考试、体检和报到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