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泰安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0-10-30 10:33:19 1758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泰安市公安局面向退役士兵专门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35人。其中勤务辅警33人,驾驶员(A1证)2人。

二、辅警身份性质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性别:男性。

(二)年龄:在25周岁(199410月以后出生)以下,其中,中共党员、服役期间立功、被评为优秀士兵、担任过班长、有专业特长(爆破、狙击、擒拿格斗、军事五项、无人机应用、防化、计算机等)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910月后出生);有A1驾驶证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10月以后出生)。

(三)学历:高中(中专)以上。

(四)身心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被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八)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01027—111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泰安市红门路34号院内北一楼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泰安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院内)。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者需要先填写电子版《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表格填写要求分别认真填写;

2.填写完毕电子版《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后按照报名职位(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所报职位)发送至指定邮箱:ldjyfzj@126.com(扬帆公司);

3.邮件发送成功后,先拨打电话62235796631498(扬帆公司),咨询邮件填写是否正确;工作人员确认登记表填写无误后,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扬帆公司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携带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及经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的《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4.现场工作人员将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当场签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笔试合格的,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将划定及格线,低于及格线的不计入综合成绩。

七、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1年内有效,招聘职位或辅警岗位出现空缺的,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候补体检(不服从安排、自愿放弃的除外)。

八、体能测评

凡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10×4往返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九、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岗位缺额,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泰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辅警岗位工作。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3100-3700/月(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根据岗位特点和考核情况据实发放,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为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配发辅警服装、食宿免费。

十二、有关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泰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223579

                  0538-6631498

                  0538-8276879

附件1: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0538-622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