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宁阳县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书记员
宁阳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考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宁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考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4人。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宁阳籍户口。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17日。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6:00
联系人:宁磊磊 联系电话:0538-5618918。
3、及时提供单位(村)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学历证明、1寸免冠照片4张等材料初审。初审通过者,于6月19日前予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予以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4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3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3、政审(30分)。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聘用制书记员取前4名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2、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核。
3、因体检或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委托泰安扬帆公司劳务派遣,享受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6月12日